关于“安全生产月”,你知道多少?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关于它,你知道多少?快来了解一下。
1980年4月国务院批准建立“安全月”制度,决定从当年开始,每年5月为“全国安全月”,在全国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安全检查,进行全民性安全宣传教育。
1984年11月26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安全月”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安全月活动的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同意了《报告》提出的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建议。
在连续5年开展 “全国安全月”活动之后,1985年4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明确今后不再搞全国性的“安全月”活动,但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活动。1991年,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在每年5月的某一周开展“安全生产周”活动,这项活动一直进行到2001年,开展了11次。
从2002年,将连续开展11届的“安全生产周”改为“安全生产月”,时间由每年5月改为6月,同时部署开展以资讯宣传和舆论监督为主要形式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排查整治阶段工作要求,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第十四个安全月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第十三个安全月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第二个安全生产月主题
“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第十一个安全生产周主题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个安全生产周主题
“掌握安全常识、迎接新的世纪”
第四个安全生产周主题
“勿忘安全 珍惜生命”,控制事故为目的,开展“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个安全生产周主题
“遵章守纪 杜绝三违”,控制事故为目的。
第二个安全生产周以为国营大中型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为目的
第一个安全生产周以安全就是效益和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为主要内容